来料加工账务处理和委托加工账务处理分别怎么做? 一:来料加工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在“原材料”科目核算。 以下分录仅供参考,请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会计处理。 1、收到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 2、领取“来料”及其他材料用于制造加工产品时,对“来料”领取的处理同上,对领取其他材料则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货记“原材料”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