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是一种抗辩权,属于颠覆性抗辩,即,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提出抗辩的,权利人的权利就不能得到法院保护;未提出抗辩的,则可以得到法院保护。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均可引起诉讼时效变更的法律效果,但三者仍有较大差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发生的时间不同。 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六个月,否则不发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果。 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发生于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 诉讼时效延长,则发生诉讼时效届满后。 二是,发生的事由不同。 诉讼时效中止,因不可抗力等各种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