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孙艺真 许文嫣(实习) 兴业证券江西分公司原负责人朱俊华因数年前的“飞单”被出具警示函。 近日,江西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朱俊华在兴业证券江西分公司任职期间,向他人推介非兴业证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 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以及《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江西证监局决定对朱俊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江西证监局的公告显示,朱俊华的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修订)第十条第五项、第十二条第九项及《证券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