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发票的费用如何入在建工程后转固定资产? 答: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规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取得发票后再作调整。具体调整办法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作为调整当月的成本、费用处理。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