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了! 跟着局妹一起看看 具体有哪些方面的调整 待遇调整范围和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含)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不包含2020年12月31日前(含)已经死亡及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 待遇标准和原则 伤残津贴 1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92元;增加后,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3678.5元的,增加到3678.5元。 5至6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73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