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9日电 9日,深圳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安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平安证券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以下三大问题:一是个别销售业务部门未有效进行物理隔离;二是未有效执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三是私募基金的宣传推介不规范。 深圳证监局网站截图 深圳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以下简称《销售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销售办法》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