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专用发票销货清单能否使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只可开具8项品名,超过8条记录的就需要用销货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清单必须是税控系统打印的,不能自制打印.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