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法院、检察院考试 你好,这次考试 分为笔试和面试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时间是 2012年5月4日,法院书记员职业技能测试为5月5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报考审判业务(含执行人员、审判法官助理、执行法官助理)、检察业务(含侦查)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知识三科,并按30%、30%、4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其中,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B类及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报考湖南省符合放宽担任法官、检察官学历条件的42个县(名单附后)法院审判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