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这些人“植树节”每天都过! 植树节这一天,许多单位、许多人,都会去城郊山野,种下一颗颗小树,为绿水青山再添一份苍翠,但有的人却干了这样的事,法院判他“植树节”每天都过! 案例一 2019年5月中旬,在未经弋阳县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弋阳县圭峰镇冯某等八人,非法采伐本村“坟山”山场的9棵(21株)野生樟树和一些松树并出售给他人。经鉴定,釆伐的9棵21株樟树活立木蓄积为7. 5立方。 法院审理认为,八名被告人行为已经构成非法釆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庭审过程中,八被告人一致请求补种复绿,同意公开道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