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斥期间,又称预期期间,是指如在一定的时间内没有主张权利,其实体权利即消失。 一、除斥期间的起算点 除斥期间的起算点原则上应自权利行使无法律上的障碍时开始计算。但在权利人未必知道其权利存在的场合,法律通常规定自权利人知道其权利存在之时起开始计算。 例如,《民法典》541条的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间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起算。 二、除斥期间与形成权 除斥期间属于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