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亏损可以由总公司承担吗 总公司不承担责任,这个属于独立法人,自己承担责任. 旧政策出处 1、《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3年)第二条规定,下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一)国有企业;(二)集体企业;(三)私营企业;(四)联营企业;(五)股份制企业;(六)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2、《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3年)第四条规定,条例第二条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是指纳税人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