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59604件,审结破产案件48045件,且每年的破产案件数量在3千件左右;其中受理和审结的破产案件分别占到法律实施以来案件总量的54%和41%。可以看出,破产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并且推动着破产审判组织机构的建设。截止2021年8月,全国已设立14个破产法庭、近100个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以及专门的合议庭集中办理破产案件,共有从事破产审判工作的员额法官417名,28家高级人民法院和284家中级人民法院编制了管理人名册,共纳入机构管理人5060家、个人管理人703人,各地共成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