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务附带赠送业务的涉税处理 某电信公司的会计来电询问,该公司开展的以电信业务销售附带赠送服务或实物形式的业务,应如何进行涉税处理? 电信企业在处理电信业务的附带赠送行为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涉税问题 1、电信业务的附带赠送电信产品不需要计算缴纳流转税 对于电信单位开展业务过程中附带赠送电信产品是否计算缴纳流转税的问题,一直是征纳双方争论的热点:有一种观点认为,电信单位赠送电信产品(如手机或其他有价物品)属于无偿赠送货物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与他人,属视同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