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加计扣除收费额度是什么? 根据财税「2015」119号“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是税收认可的研发支出总额。 (1)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2)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研发加计扣除收费额度相关阅读 不能纳入研发加计扣除费用的有哪些? 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