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保法》规定,职工入职以后,单位应该在30天内开通社保账户,同时缴纳社保。 但是在现实中,许多单位为了节约成本,降低开销,总是想着法子不缴纳社保。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及流动性比较大的企业,单位应缴未缴的情形时有发生。 当单位未缴纳社保的时候,绝大多数职工只能选择沉默,自认倒霉。几乎没有几个人会主动与单位沟通,要求恢复缴纳社保。 毕竟,沟通基本上就代表着撕破脸,代表着工作的终结。 即使有部分人员愿意撕破脸,想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去社保部门投诉,得到的答案往往是“已经过了2年诉讼期”。 很多人选择放弃,因为已经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