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鉴定和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旧伤复发确认、配置或更换辅助器具确认、工伤职工康复确认、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确认等。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被鉴定对象身份证明材料;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 (三)病历摘要、出院记录、医疗检查报告、职业病诊断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