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如何做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第四条规定:“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递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的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