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员工离职后履行竞业限制期间,公司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标准,有的说是不低于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有的说是月工资的30%,请问究竟以哪个标准为准? 解答: 关于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标准问题,《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进行统一规定,各地区有各自的标准。 在江苏地区,《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处于竞业限制期限内的离职劳动者应当按月给予经济补偿,月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 至于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为月平均工资30%的说法,来源于201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