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0年8月17日,原告李某某起诉孙某某、姜某某民间借*合同纠纷一案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立案。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7月24日期间,孙某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206万元,口头约定了以15%的年利率计算利息,并承诺在2020年8月15日前偿还借款本息。但是,还款期限届满后,孙某某并未如约偿还。遂,李某某将孙某某及其妻子姜某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该笔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二人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庭审中,北戴河区法院调取了孙某某的全部流水,经庭审质证核实,孙某某并未将该借款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