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一胎时按照国家规定已享受了30天的生育产假奖励,那么生二胎时能否再次享受?宋女士在生二胎期间就因为多休了30天生育奖励假而被单位解雇。昨日,朝阳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北京市企业的女职工,无论生育一胎还是二胎,无论是否晚婚晚育,只要是按规定生育的,都可以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因此认定公司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宋女士赔偿金21000元。 宋女士此前就职于北京某装饰公司。在公司工作两年半后,2017年6月,宋女士怀了二胎,并于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5月22日休产假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