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0日林某、高某某、葛某三人作为莫雷公司的发起人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了莫雷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林某任执行董事,葛某任法定代表人,曹某某任监事。2011年11月9日林某向莫雷公司实缴出资100万元,占股50%;曹某某向莫雷公司实缴出资20万元,占股10%;葛某与林某双方合作,以葛某提供证照,林某提供货币的方式向莫雷公司实缴出资80万元,占股40%。以上出资均于2011年11月9日实缴完成,并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14日出具验资报告。 2011年12月8日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