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印发《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的决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本院各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的决定》已于2021年6月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1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6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的决定 (2021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841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