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方式下的建筑业差额征税做账 案例:A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式。收取业主全部工程款100万元,自建部分成本为16万元,支付C公司分包款80万元。A建筑公司向业主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筑公司按差额计算税额申报: (1000000-800000)÷(1+3%)×3%=5825.24元。 建筑公司按全额向业主开具建筑服务发票: 发票金额(不含税)、税额计算: 税额=1000000÷(1+3%)×3%=29126.21元; 金额=1000000-29126.21=970873.79元; 按照上述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