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就一批货物交了两次税合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十三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在货物流转的各个环节都要征税,进口及国内销售均属于征税环节。 如果纳税人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进口一批货物并由海关代征了增值税,货物在国内销售时又缴纳一次增值税,且进口环节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