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有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13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1)发包人承担质量缺陷责任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803条、《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13条的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第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第二,提供或者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