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2021年4月10日,尹某、吕某(另案处理)经预谋后,以租车名义骗取了沈阳市皇姑区某租车公司一辆白色奥迪Q5汽车,由吕某联系黄某、雷某准备将该车出售。4月13日,吕某驾车至陕西省潼关县高速路口附近与黄某、雷某见面,二人在未办理过户、未取得该车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以人民币87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车辆。经评估,该涉案车辆价值人民币285600元,案发后,该涉案车辆已被扣押并返还给被害人。 【以案释法】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雷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车辆仍予以收购,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共同犯罪中,二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