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住院的陪护费以什么单据入账? 答: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视为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是否需要护理,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4.1.5生活自理障碍"的规定,对照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所在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工伤职工请人护理.护理费的标准所在省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