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意外保险增值税进项会计分录 从会计理论考虑,该费用属于员工福利、应该予以计提或摊销,但这笔费用涉及到税前不允许扣除,(根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条规定,这种商业保险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以不能做为公司正常费用。 综上,建议不做计提或摊销,而是在支付时一次计入费用,并且单列明细核算,以免产生税务风险 建议分录: 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团体意外险应作为福利性开支,应作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贷:银行存款 职工上团体险相关的进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