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使暂时或长期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在生活上有了基本保障,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奠定了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基础。 劳动保险落地生根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是中国人民的大宪章,在一个时期内起着新中国临时宪法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被写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之中。 实际上,在此之前,劳动保险制度已经诞生于我国的东北地区,由李立三定名为“劳动保险”。 1946年,李立三从苏联回到国内,在东北从事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