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款及产生利息可转为股本吗 答:《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 工商发〔2010〕93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债权转股权是指公司的债权人将其对公 司(以下称“被投资公司”)享有的合法债权转为出资,增加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 本的行为。 第四条规定,公司债权转股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债权应当基于合法、有效的双务合同产生;(二) 同一债权涉及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应当经该债权的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三) 债权人如果同时是被投资公司债务人的,该债权人实施债权转股权的金额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