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2020年10月17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 二、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