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以后资金印花税怎么做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5 号文件: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另外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相关规定,及《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单位应该于账簿启用时根据“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按万分之五的比例计算应纳税额 当应纳税额小于或等于500 元时,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并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章注销或者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