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增值税房地产开发账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一般说来核算增值税时,应在“应交税费”一级会计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值税检查调整”5个二级明细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其中大部分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是通过“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的借、贷方设专栏来进行的。 借方应设置5个专栏来填写会计分录。 进项税额:记录企业购进货物、无形资产、不动产、接收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用篮字;退回购进货物、无形资产、不动产、接收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用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