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企业已纳消费税款实时抵扣需要审批吗 答:2014年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了“葡萄酒消费税退税审批”事项。此前,为避免重复征税,2006年税务总局印发了《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对境内从事葡萄酒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之间销售葡萄酒,实行凭《葡萄酒购货证明单》退税管理,对以进口葡萄酒为原料连续生产葡萄酒的纳税人,实行凭《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管理,退税审批程序较为复杂。 审批取消后,税务总局立即着手修订《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将现行的国内生产企业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