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实施的程序包括 一般程序 听证程序 特殊程序 一般程序 ①申请→②受理→③审查→④决定→⑤发证(发证,贴标签,盖章)→⑥延续(有效期届满30日前;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行政许可法》 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