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实收资本应补缴印花税吗? 问:某集团公司在2004年增资后,其"实收资本"新增加1亿元,但在2005年初资金账簿开账时,集团公司认为资金账簿已缴纳过印花税了,没有就新增的实收资计算缴纳印花税.某市地税稽查局在税务检查中,发现了该情况,要求该集团公司补缴了印花税4万余元,滞纳金8千余元,并被罚款2万余元.那么,增资后增加注册资本应当补缴印花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