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是法律人必须掌握的一个知识点,构成要件比较复杂,难认定。而且毕竟理论是理论,现实是现实,现实中表见代理,比理论上还难认定。而且由于认定后造成的结果过于明显,所以法院对此都很慎重。 先讲2个概念: 1、一般代理:A同意B以A的名义,去和C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最常见的就是签合同),然后法律后果由A承担。 2、无权代理:A没同意B以A的名义(甚至A和B都不认识),结果B和C进行民事法律行为。这就相当于一个人以他人的名义处分了他人的权利,那么这种行为就是无效的,与A无关(除非A后来追认了)。 那么表见代理就是:A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