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长得像,侵权吗?是否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昨日记者从晋江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审结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原告案涉注册商标专用权,但无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来,被告使用标识的行为是在商标被宣告无效前的合理使用。 案情 诉称注册商标被侵权 要求赔偿15万元 2021年1月23日,原告某步有限公司委托某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贵州省德卧镇某商铺中,向支付宝账号“义龙新区某鞋业”付款59元购买童鞋一双,吊牌上印有“XXC KORS”,标有“晋江市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陈埭镇工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