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的收入要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9号)规定,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没有销售合同的收入也视同收入,要交印花税。 按不含税收入的千分之三来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