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笔录 制 作 说 明 一、制作依据 本文书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制作。监察机关调查人员对被调查人进行讯问时,应当现场制作本文书。 二、制作程序 监察机关调查人员对被调查人进行讯问时,应当现场制作本文书,并由被调查人阅看后逐页签名、捺指印,在末页签写“以上笔录共页,我已看过(或者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 三、注意事项 一是本文书仅适用于立案后对被调查人进行讯问时固定证据。立案前可以使用纪检监察机关双头或者监察机关单头谈话笔录固定证据,不得使用本文书固定证据。本文书只能以监察机关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