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办案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收集、审查、核实和认定证据,证据只有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并被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量刑的根据”。还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经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些规定都对证据转化为定案根据的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那就是证据要经过法定的质证和调查程序,并且要经过“查证属实”。这显然属于相关证据法律为证据转化为定案根据所设定的资格要求。 那么,证据要转化为定案的根据,究竟要具备哪些资格要求呢?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