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增值税税控设备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初次)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会计处理: 1、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含税价)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2、支付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小规模纳税人的税额抵减方式: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