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开具的增值税专票可以进项抵扣吗?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如果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是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则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但收到的各种赔偿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因此,赔偿金开具专用发票进项税能抵扣。 增值税转型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会计怎么处理? 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下列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按156号文件规定进行抵扣: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含156号文件所称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下同);将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将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