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6年6月25日,付某与W培训机构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付某在W培训机构从事英语教学工作,月工资6500元。2018年6月20日W培训机构通知付某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后因W培训机构不愿支付经济补偿金,付某于2018年8月提起劳动仲裁,要求W培训机构支付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3000元。 【案件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