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预交企业所得税扣除分包金额吗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所以分包方应该向你们开票,作为你们的成本,在所得税前扣除. 施工企业总包与分包的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 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