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殴打他人后临时起意索要钱财构成寻衅滋事还是抢劫 被告人主观上具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的目的,两次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将被害人劫持到校外,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特征,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案情分析如下所述: 2009年12月31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张某伙同同案犯叶某(另案处理)骑车将被害人付某从某县某学校路口处带至某工业园区旁的一条小路上。随后,被告人张某采用搜身、翻衣袋的方式从被害人付某处搜得现金120元和一只诺*亚8800型手机。在遭到被害人付某拒绝不给时,被告人张某与叶某对被害人付某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