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上的房地产转让是否征税 【问】: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由此可以看出集体土地使用权上的房地产转让是不征税的。 哪些土地房产转让需要征税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年第224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