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管理费税务上有何限制条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第一条规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范围和条件《办法》规定:凡具备法人资格和综合管理职能,并且为下属分支机构和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又无固定经营收入来源的总机构可以提取管理费.具体是指: (一)具备法人资格并办理税务登记的总机构. (二)总机构对所属企业和分支机构人事,财务,资金,计划,投资,经营决策实行统一管理. (三)总机构无固定性或经常性收入或者虽有固定性或经常性收入,但不足管理费支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