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公布《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及《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谈判药品续约规则》提出,对达到8年的谈判药纳入常规目录管理;对未达8年的谈判药,连续协议期达到或超过4年的品种以简易方式续约或新增适应证触发降价的,降幅减半。 关于《谈判药品续约规则》的解读 近期,国家医保局对《谈判药品续约规则》(《续约规则》)进行了调整完善,并在官网发布。为让大家进一步了解本次调整的考虑,现对《续约规则》进行解读。 一、本次对《续约规则》进行调整的背景是什么? 续约规则事关基金安全,事关患者待遇水平,事关企业谈判积极性,是巩固谈判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