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行业能开专票吗? 答:法规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包括住宿、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属于兼营行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时候不得将上述服务项目统一开具为“会议费”,应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规定的服务编码,在同一张发票上据实分项分别填写。 按照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27条有关规定,购进餐饮服务发生的进项是不允许抵扣的,因此反过来纯餐饮企业通常也不会开具专票给自己的客户,因为下游不得抵扣。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现行增值税制度禁止的是下游的抵扣,而不是餐饮企业自身开具专票。餐饮企业本身对外开具…